[導讀]裝修合同對于很對裝修的業主來說不得不注意的,本合同為江蘇省住宅裝修參照范本,基于甲乙雙方平等原則制定,業主在簽訂裝飾合同的時候可以作為參考,是否合同中有加重對方責任的款項。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 ...
裝修合同對于很對裝修的業主來說不得不注意的,本合同為江蘇省住宅裝修參照范本,基于甲乙雙方平等原則制定,業主在簽訂裝飾合同的時候可以作為參考,是否合同中有加重對方責任的款項。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發 包 人: 承 包 人:
住 址: 地 址:
委托代理人: 營業 執照 號:
電 話: 法定 代表 人: 電話:
委托 代理 人: 電話:
施工隊負責人: 電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發包人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承包人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合法經營企業。
1.2工程地點:
1.3房屋結構:□框架結構 □磚混結構 建筑面積: M2。
1.4工程內容及做法(詳見附表1:家庭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
1.5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種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發包人包料。
1.6工程期限 天(以實際施工日計),開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7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造價為(大寫): 元(詳見附表2:家庭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第二條 工程監理
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定《工程監理合同》,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責職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條 施工圖紙
雙方商定施工圖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提供:
3.1發包人自行設計并提供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
3.2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一式兩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詳見附表5: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費(大寫) 元,由發包人支付,此費用不在工程價款內)。
第四條 發包人義務
4.1開工前 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家具、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家具、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4.2提供施工期間的電源、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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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負責協調工隊與鄰居的關系;
4.4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要改原建筑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4.5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的保衛及消防等項工作;
4.6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竣工驗收。
第五條 承包人義務
5.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范、防火規定、施工規范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
5.2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5.3保存好原居室內家具和陳設,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5.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現場。
第六條 工程變更
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
(見附表6: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第七條 材料的提供
7.1發包人簽定施工合同后,由承包人包料及項目的部分發包人不得擅自購買材料或減項,否則發包人向承包
人支付總減少項目費用(按成交價)20%的管理費。主材部分承包人采購前由發包人一次性付清。
7.2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詳見附表3:發包方提供家庭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
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
7.3由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詳見附表4:承包人提供家庭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現場
前通知發包人,并接受發包人檢驗。
7.4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發生質量問題,承包人不承擔材料質量責任。
第八條 工期延誤
8.1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2)不可抗力;
(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8.2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因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影
響工程質量的,返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順延。
8.3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8.4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無故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
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條 質量標準
9.1 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按《江蘇省家庭裝飾質量規范》執行,并按雙方合同約定履行。
9.2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 雙方協商 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
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中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
程中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條 工程驗收和保修
10.1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
(1) 水電隱蔽工程驗收
(2) 泥工基礎工程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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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木工基礎工程驗收
(4) 油漆基礎工程驗收
承包人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后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7:家庭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通知后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
(見附表7:家庭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10.3在工程款結清后,辦理移交手續(詳見附表8:家庭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10.4本工程自驗收合格雙方簽字之日起保修期為 月。驗收合格簽字后,填寫工程保修單
(見附表19:家庭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第十一條 工程款支付及結算
11.1工程付款方式:(將不選定方式劃法);
(1)工程款付款可以雙方協商約定,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支付次數 | 付款時間及比例 | 付款百分比 | 金 額 |
第一次 | 開工前三天 | 50% | 支付 元 |
第二次 | 工程進度過半 | 45% | 支付 元 |
竣工驗收 | 驗收合格當天,實用實算 | 5% | 支付 元 |
11.2工程驗收合格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結算方式以雙方簽定單價不變,工程量以實際發生量計。并在 天內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后 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見附表8:家庭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并簽字,發包人應在簽字時向承包人結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結清后,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保修卡。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2.1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并賠償給對方損失。
12.2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無法驗收和損失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12.3合同簽訂后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該方應即時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并由責任方賠償對方15%的合同違約金。
12.4發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項的,每延誤一天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工期順延。
12.5發包人未按時提供配套定制、主材造成承包人停工的,每延誤一天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工期順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12.7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
12.8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將承包人的承包施工項目全部或部分拿出自行施工制作的,將不享受承包人承諾的所有優惠條件。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常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幾項具體規定
14.1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 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后,承包人返還鑰匙給發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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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 依據小區物業規定時間為準。
上午 點 分至 點 分;下午點 分至 點 分。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15.1
15.2
15.3
15.4
第十六條附則
16.1本合同以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終止。
16.2本合同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
16.3合同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家庭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
附表2:家庭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
附表3:發包人提供家庭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表4:承包人提供家庭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
附表5:家庭裝飾裝修施工圖紙
附表6:家庭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
附表7:家庭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附表8:家庭裝飾裝修工程結算單
附表9:家庭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
發包人(簽字): 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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